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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利斯去。
我们为自己感动不已。
鸿雁传书,饱受相思之苦,过了一年。
一天,他突然发来一封没头没脑的电报:“如果你还爱我,就辞去工作。限你一个星期内到北京。”
当时我确实非常爱他。可让我辞去工作,这是不是太过分了?思想了几天,犹豫了几天,最后横下一条心,收拾行李,跳上了北上的火车。
转弯抹角,在一间10平米的出租民房找到他时,我还来不及放下行李,就被他搂吻得喘不过气来。我环顾一下简陋的四壁,开口的第一句话,就问他我们将来的生活怎么办。
他很神气地告诉我,近半年来,他在各高校组织了几次大的商业行动,挣了不少钱,足够我们花十年八年的了,以前不告诉我,是为了今天让我大吃一惊。
我喜出望外,搂住他的脖子,撒了一娇又一娇。从前,那个爬到高高的树上摘梧桐叶子的男孩,经过一场变故,已迅速成熟起来了。我对他的爱慕中又多了几分敬佩。
1992年底,他从朋友处得到消息,去海南炒了一把房地产。他的财富发疯一般上涨。我对他的崇拜一下子无以复加。
你也许会认为我崇拜的是钱。我并不否认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我想强调的是,会挣钱的男人有一种力量感,我更看重一个男人获取金钱的机智和勇气。这是符合时代精神的。
1994年,他大学毕业,申请成立了一家公司。我们紧接着结了婚。我们买了自己的小楼、小车,经常出人星级饭店豪华娱乐场所,以前对我来说也许属于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现在却轻而易举地实现了。
那一阵子,我完全陶醉在优越的生活享受所带来的浪漫情怀中。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一个甜蜜的。
不负责任的小东西。不过请注意,这个“不负责任”,指的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以前我做辩手时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从此在他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附和,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就是:“民,你真棒。我听你的。”
尽管他在物质生活上充分满足我的一切需求。但坚决不让我涉入他的生意圈。他认为女人一旦跟生意有了瓜葛,人就会变味。他永远需要一个比纯净水还纯洁的妻子。
我放弃自己的职业,放弃同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以及与各种有价值的人打交道的机会,甚至还放弃了自己的种种爱好,一切听从他的安排。为了什么?为了一段女儿梦时辉煌的憧憬,它怎么结果变成了笼中之鸟富贵的啁啾?花开花落,你突然间变成挽髻的深闺妇人,有了这如许没来由的闲愁,每当午夜梦醒,四壁仿佛朝我挤压过来,我是那样害怕寂寞,尽管我并不觉得特别孤独不幸,但却不断地被一种失落感所侵蚀,在不为男人所知的痛苦中,又多了个会让你同她一起哭一起笑的精灵。
我渐渐感觉到,夫妻间的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生活的丰富性中去,只在一个窄小的空间翻来覆去地温习,是绝对不会天长地久的。正当我做着他所谓的那种“比纯净水还纯洁的妻子”,没滋没味,乃至心烦意乱时,他变成了一个不纯洁的丈夫。
他聘用了一个看起来相当纯情、既少不更事又十分骄傲的女秘书,有时还大大咧咧把她带回家来。我看不惯,跟他理论。他轻描淡写说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他自己都没认真,别人还认哪门子真呢?好像我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你瞧气人不气人?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碰见他们在床上红红火火地演戏,一下子便气得晕了过去。
醒来时,在医院打点滴。
彭子民见我睁开了眼,慌忙扔下烟头,抓住我的手,神情非常夸张,乞求原谅,说他已让那个女秘书滚了蛋,并不厌其烦地赞扬我是一个好妻子,一再发誓他永远爱我。
都说女人喜欢听好话,经不住男人的哄爱。然而,他越是这样说,我就越反感,就联想到他对别的女人也一定是这样花言巧语的。假如他客观一点,比如说,男人的生活与女人的生活不同,他需要多种兴奋剂,在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宽耍我反而会在理智上接受,当然,在感情上肯定会有一个疙瘩。
一个丈夫,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还对妻子奢谈什么爱情,显然极不明智。我不知道彭子民心里是怎么想的。后来一段时间,我好好反省了一下自己的爱情误区:作为一个女人,我如此渴望被爱,以致按照男人喜欢样子改变了自己,从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来顺受的小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