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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势,就跟他输了棋非要赢一盘一模一样。
当了“官”之后,种种场合,人们要他作“指示”。他的发言稿,总是要别人代为捉刀。有一回,同济大学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大会”,要陈阿大讲话。陈阿大拿起发言稿,一句一句吃力地念下去。念着,念着,忽然冒出了什么“大干加巧干三十五天”之类与“活学活用”毫不相干的话,令人莫名其妙。后来,人们才知道,陈阿大有两份发言稿,另一份也是别人起草的,是在厂里讲话用的。这两份发言稿弄混了,有一页厂里讲话用的稿纸不知怎么搞的,混入“活学活用”讲话稿。陈阿大居然照念不误!
陈阿大虽说是“草包”一个,不过,却把权捏在手心,从不放松片刻。
他成了“工总司”的常委之后,良工阀门厂的一举一动,都得向他“汇报”。“厂革会”的名单,要他过目、审定才算数。他说一,别人不能说二。
每逢回厂,轿车一到,便要开“汇报会”。开会时,倘若有人把热水瓶放在桌子上,他准会挥挥手,叫人拿开——他的习惯是谁发言他就盯着谁看,不许热水瓶挡住视线。
此后,良工阀门厂里便形成“规矩”,一听说陈阿大回厂,人们赶紧把热水瓶从会议桌上拿开;在“汇报”结束之后,阿大照例要作一番“指示”。他的话,必须用笔记下来,不可疏忽。倘若人们忘了,或者违背了他的意见,那么,下一次他回厂,你就等着挨训吧!
当然,还有一个“规矩”:听到他回厂的消息,要马上通知食堂,做一顿好菜好饭。
要不,阿大又会发脾气。
陈阿大跟“上体司”的“胡司令”结识之后,意气相投,成了莫逆之交。陈阿大向“胡司令”学习,在良工阀门厂居然搞了个“良体司”。据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上海《文汇报》披露:这个“良体司”名义上叫“维护社会治安,捉流氓阿飞”,实际上是破坏社会治安,进行流氓阿飞犯罪活动。他们把一些无辜的群众抓进“良体司”,施行惨无人道的摧残与折磨。陈阿大指使一帮人,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刑罚,什么“翻跟斗”、“倒着爬”、“吃耳光”、“打大板”、“挨皮鞭”,等等。他们先叫被打的人在一段十米长的煤渣路上翻跟斗,来回数十次,弄得人精疲力尽,再拖到房问里用木棍打,皮鞭抽,一面打,一面还要被打的人自己计数,数错了要重新打起。有时还叫被害人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打轻了不行,打得声音不响也不行,一定要打得又红又肿,方才罢休。有时叫受害者相互对打,看谁打得重,好让他们这一伙法西斯棍徒“开心开心”。更为恶劣的是,他们把马路上的女青年任意拖来,剥去衣服,无耻地加以污辱,残酷毒打。陈阿大还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阶级报复。良工阀门厂有个同志,写了一张《谨防毒蛇出洞》的大字报,揭了陈阿大一伙的老底。陈阿大怀恨在心,捏造罪名,把这个同志打成“反革命”,非法抄了他的家,并把他关进“良体司”,用棍棒轮番抽打,把被打者发出的惨叫声,用录音机录下来,放给受害者的家属听,逼迫家属要受害者承认他们所捏造的“罪名”。
周围居民听到这种声音,都愤慨地说:这是良工阀门厂的“白公馆”“渣滓洞”。……在上海滩,陈阿大是数得着的“武斗英雄”、“造反大将”:安亭事件有他,《解放日报》事件有他,主张把一九六七年一月六日“彻底打倒上海市委”大会从文化广场改到人民广场的是他,这年七月三十一日在泰安路抓“支联站”头头的有他,八月四日砸“联司”时从中华造船厂调三艘登陆艇、巡逻艇封锁黄浦江、切断“联司”水上退路的是他,这年十月调动大批人马集中西郊、图谋围攻上海青浦县反对派的也是他……张春桥说:“入党做官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到了造反派头上。”在张春桥准备树立陈阿大为“纳新典型”时,陈阿大当然明白张春桥所说的“入党做官”的道理。
不过,令人纳闷的是,尽管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光临”良工阀门厂开“整党建党座谈会”,尽管“市革会调查组”进驻良工阀门厂,万事俱备,东风也已吹起,可是却不见陈阿大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要写申请书。陈阿大不主动写申请书,“调查组”再“积极”也无济于事。
陈阿大为什么迟迟不写入党申请书呢?
原来,这位“陈阿憨”不知道入党要写申请书!
“调查组”自然不便直接对陈阿大进行“启发”。他们连忙向“市革会”汇报。
于是,“市革会”一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