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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关系占相对次要的位置;她们的主要任务是应召出局,陪伴男人们吃喝打牌。一日从中午开始,按照同客人的亲疏程度安排会面和活动。下午她可能就呆在妓院里,抽烟、打瞌睡、缝衣、结绒线、画画、喝茶,但也可能去会一个熟客、上街购物,或在妓院外租来的房间里同他会面。傍晚时分吃中饭,化妆,准备好出堂差、赴筵席;应付完堂差起码要到半夜了,走红的妓女则应酬时间还要长。夜生活可能是同相好的客人上床,或同他坐车兜风;到了20世纪20年代及后来,妓女也可能再去舞厅。黎明时分她上床睡觉。 叫局和出局 有个西方的评论者写道,“如果我们能相信中国书中的证据的话”, 一帮官吏或文人若不召妓作陪,简直不可能在任何社交场合聚首。……歌姬在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如清末民初时期——约从1870年到1926年的国民革命期间——那么享有盛誉。 “社交场合”可以是菜馆、酒肆、茶馆、戏院或是妓院。妓女出席这样的场合,提供娱乐消遣,使男人们的饮酒、看戏、牌局或谈话等活动有了令人赏心悦目的亮色。 对场面上的男人来说,必须恰如其分地扮演好自己在这种社交仪式中的角色,妓女也须酬应如流,89才会使活动又得体、又愉快。召唤妓女到妓院以外的场合曰“叫局”;叫局的办法是差遣戏院、酒肆的侍应将红色的“局票”送到妓院。娱乐消遣场所雇用了专门送局票的人,马路上送票人快步疾行、分送局票,实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上海生活中常见的场景。妓女应召前往称“出局”或“出堂差”;她可坐妓院的轿子出局,或如前所述坐在龟奴的肩上被他掮了去,再后来就改坐包车了。年幼的、质押身的或卖绝给妓院的妓女出局要有佣人跟着,年纪大一点、名气也大的妓女出局,则要好几个小大姐陪着。 有一个写妓院生活的文人趣谈集,其中一篇提出,所谓“出局”或“出堂差”原先是指宋朝的官员和清朝翰林院士出公差。文人学士将官场的用语和等级体系搬到妓女身上,表现了机智的自嘲心态。这样的例子很多。妓院也径自将这套官方用语拿过来用。20世纪初,高等妓女乘轿子出堂差时有男仆手提灯笼相随,灯上赫然写着“公务”。20世纪30年代有个作者写道,他还记得幼时看见这样的灯笼上“粘着四个红字,大书特书曰‘公务正堂’”。如此大胆擅用官方语言的做法引起了他的一番沉思: 按清代官制,起码七品知县,才可称一声正堂。典史和县丞,只称左右两堂。……而彼时之妓女,竟敢僭称正堂,不但咄咄怪事,而且胆大妄为。况出堂唱和上书场,都是淫业一类,如称淫务,还算合理。她们偏不称淫务而称“公务”,又为名实不符。岂妓女卖淫,也是一种正当的公务吗? 到30年代时,乱用官方语言引来的已不是嬉笑,而是高声的道德说教。娼妓业的意义变了,就此可见一斑(详见第三、四部)。 一位洋观察家看高等妓女,调子就多少有些轻浮: 她们游来荡去,90从一家饭店到另一家饭店,从一家旅馆到另一家旅馆,为主人的宴会增添欢乐活力,却如无线电控制的出租车一样,始终同总部保持着联系。她们的光亮的私人包车在灯红酒绿的上海市中心急驰飞奔,穿行于林立的饭馆旅社之间。车的前灯后灯照得人晃眼,垫脚板上还藏着一盏聚光灯,映照出她们迷人的小脸庞、乌黑头发上的荷花,最后还有不能小看的,就是她们身上闪烁发光的珠宝。为防止珠宝被人抢走,总有个跑腿的一路小跑跟在车后;装着充气轮胎的人力车迅疾地轻盈地移动着,跑腿的手紧紧把住车的一角。 每当客人填写一张局票的时候,就启动了一连串的小生意,牵动了一张利益网络。送局票去妓院的人要收跑腿费(1891年时是63个铜板)。开出局票的菜馆或旅馆有一本记事簿,将何日何妓出局一一入账记清,每逢月底便有菜馆的人去妓院收账,一局收70个铜板,曰“车马费”。妓院也有一本明细账,每次出局都有记录,到时候一一核对,防止菜馆将没出局的也算了进去。19世纪末的局资为3元(此为“长三”的“三”字的一种意思,长三是对高等妓女最常用的指称)。到了20世纪20年代,为了多做生意,长三出局跌到2元,继而又跌至1元,而这一块钱中,妓女“必须付给仆人10分,给为她操弦伴奏的乌师10分,给妓院5分茶水费”。(“幺二”妓女档次略低于长三妓女,出局收两元,然而她们和长三不一样,一直挺到30年代不落价,故有“滥污长三板幺二”之说。)到了30年代末,付局账已不再是当场交易,而改由妓院记账,按节度结算。 高等妓女出局时所做之事,依场合、本人走红的情况以及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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