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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李淳的马车。
从伏波郡城前往潼关,一去三千里,而召他为太子仪仗的旨意来的甚急,要他七天之内赶到,与西行的众人汇合,这甚至出乎伏波郡王的意料之外。
所以他不得不贡献出了自己四匹千里骏马来拉车,载着李淳星夜兼程,赶往潼关。
“老周,我们现在到哪里了?”
李淳从车厢里面探出头来,满面疲惫之色。
虽然他是九级剑客,又年轻,但是连续几日几夜没有休息,身体难免也受不了——要是以前,只怕他早就叫苦连天,但在颜火儿离去之后,他就像是突然成熟了起来,纵然不能说是甘之如饴,却也是默默忍耐着。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用来练剑。
他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
他要找回自己的妹妹。
虽然废老头已经告诉了他差距的巨大,但李淳并没有气馁。
琅嬛玦中那银发剑圣的留言,时常在他脑海之中浮现。
“……余三岁习剑,七岁小成,挑战天下高手,未尝一败。偶得琅嬛玉玦。参悟天下剑法,乃至十六岁剑法大成,从此视天下高手如尘泥,极于人之道,藏于深山以求精进。”
“又十四载悟天人之理,修业圆满,拒天庭神职,逍遥自在。可称剑仙。”
“红尘百年,一晃而过,剑道修为日深,一朝彻悟。”
“凡人修行,历人、修、仙、圣四境,古今人杰,能越最后一步者,不过一掌之数。”
“……余虽称剑圣,距离至高大道仍差半步。憾甚!憾甚!”
他早就知道,所谓神祗所谓神仙并不是终点,在这些强者之上。还有圣人的位阶。
而那位银发剑圣。用了区区百年的时间,就已经接近了这个境界!
他自称距离至高大道还差半步,说明他并没有真正成为剑圣,但也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了圣人以下最高的位置。
什么真仙金仙,混元大罗。统统在他的脚下!
因为如此,万象天界,就算是真仙遍地走,金仙不如狗的地方,李淳却也丝毫没有畏惧。
别人能够做到的。他也能够做到。
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李淳甚至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
他得到了琅嬛玦。他遇到了颜火儿,他要去万象天界找回自己的妹妹,他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实力!
所以李淳并不着急,也不等待,而是奋起利用每时每刻,让自己变得强大。
至少,先要从这弥天世界跨出吧!
天人分界,破碎虚空!这是他中期的目标。
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凝成剑种,踏入修者的境界!
所以即使是在赶路,他也一点儿都没有放松修行,蛮王轰天拳,他每天都忍着剧痛修炼两遍,硬生生地将这一门必须要依靠战神赐力才能大成的武学练通,纵然不能发挥其中巨大的威力,但改造身体的作用,却已经渐渐显现出来。
——原本剑种在浑身的行进,由于经脉堵塞会非常缓慢;但经过蛮王轰天拳改造过的身体,经脉的延展性和弹性更好,渠道也更宽,所以剑种行进的速度,也比一般人要快了许多。
如果这种情况能够持续下去,那么李淳将身体彻底改造完成,踏入修者境界的速度,至少要比普通人快上两倍!
除此之外,他剑法当然也不能放下,如今他的剑招已经修到了清灵馆阁的最高奥义月舞迷舟剑法,比之以前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从琅嬛玉库之中得到的太阴剑气,他也已经驾轻就熟,如今吸引月华之力,化作剑气,单论战力,他比半月前郡试之时,还要强了不止一筹!
——要是现在再遇到吴方原,他有把握在十招之内轻松取胜,再也不需要畏惧对手的长河落日剑法。
颜火儿走后,李淳确实有了极大的变化。
“解元公,已经到康城了,再渡过赤水,就能到潼关。”
赶车的老周也是一脸疲态,他是伏波郡王的心腹,也没有一句怨言,对李淳甚为恭敬。
“哦?前面就是赤水了么?”
李淳挺起身躯,举目远望,三千里赤水,浩浩荡荡,曲曲折折,从天山流经帝国的心腹,一直到东海入海,可以说是这弥天世界的母亲河。
如血赤红色的河水,灌溉了方圆万里的土地,养活了无数百姓。
只是如今相隔还远,还看不见那奇异的景象,只是耳边传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