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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从来就没有因一个社会形态消亡而消亡过。”
“而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
“卖淫合法化,有利于其摆脱黑社会的控制,纳入政府的管理范围,通过引导走一条无害、良性发展的道路。”
……
“卖淫的合法化,会使已形成的社会观、人生观……等等,崩溃。”
辩友中,咋没有女性呢?
倘若有、倘若穿一低胸露脐衫、着一低腰露臀裤……
倘若再皮肤白皙、乳房硕大……多好!
我,在想。
……
伊利、蒙牛……为啥只产牛奶?
为啥竟没有一家企业开发、生产出人奶呢?
太没有商业头脑了!
倘若,有谁率先开发、生产出人奶,一定会供不应求!
……
最早的卖淫,是从啥时开始的?
我的老师,真笨!
这么简单的难题,我都没能答出来……
居然,就、让我毕业了。
……
皮肤白皙、乳房硕大……这算意淫么?
我想批评自己,可又想:
淫者,已有了意淫、爱娃……等替代品,为啥卖淫还不能杜绝呢?
看来,卖淫的问题,不在于淫方、而是在于卖方……
“万恶淫为首!让卖淫合法,是容忍污点、是社会倒退!”
“卖淫,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
“新中国成立后,好不容易才消除的社会弊病,若让其合法化,是散漫价值观下的无耻!”
“卖淫、嫖娼,是历史的污垢、社会的毒瘤、道德的沦丧、风气的败坏!”
……
“非也、非也!自古:真名士、自风流!”
“卖淫与嫖娼,其实、在历朝历代都被人们当作风雅之事传诵。”
“苏轼、白居易、柳咏、宋徽宗……谁没有一点风流韵事?谁又被认定为道德沦丧了?”
“几千年来,名女人、也多为名妓。李师师、陈圆圆、柳如是、步飞烟……若伤风败俗,又怎能载入史册?!”
……
“谬论、诡辩!”
“若按你的说法:潘金莲,岂不要成为中国妇女的楷模?!”
……
“潘金莲,是文学作品所塑造的人物,而非真实人物。”
“但,潘金莲,也只为多数女性所痛恨,并不为多数男性所指责。”
“这,既是不争的事实,也说明一定道理。”
……
“卖淫,永远也不可能合法!即便谋求到了合法,也不合理!”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所折射出的价值取向,就是社会文明的程度……”
大雨滂沱。
我在思考:世界、人类、社会……与猴、与狗。
……
这世上,本没有对与错!
猴王,剥夺其它公猴们,交配、及传宗接代的权力,是道理。
狗,日娘、日女儿、日媳妇、日祖母或外祖母、日孙女或外孙女……也是道理。
谁能出个总道理,将万事万物纳入其中呢?
……
母系社会,男人、打到猎物,回来要交给女人。
久而久之,有的男人想不通、不干了。
不交?!女人,就不给他睡。
不给睡?!就不睡!
……
男人,就吃东西,不去想女人。
有的女人,饿得吃不消、就去男人那里蹭吃的……
女人说:给我一点吃的吧!我,给你睡。
……
最早的卖淫,就这么开始了!
……
哇噻!
苦恼我半生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孔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卖淫女,她们只是出卖自己的第二需求,以维持自己的第一需求。”
“当一个人,濒临死亡的困境时;我们,是没有理由、去苛求她们作长远打算的……”
“很多女孩,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她们,真的很……”
……
“年纪轻轻的。要体力,有体力!要精力,有精力!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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