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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了。刚才你不提,我还真忘了你也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
原来我是真的死了,虽然当时糗得我连再死一次的心都有了。
××××
换下死时穿的衬衫牛仔裤,我换上一身唐装,没有穿那轻纱霓裳,因为看着穿法似乎很繁复,所以让鬼头大哥弄了件长衫来穿。
期间,我问鬼头大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投胎?”
鬼头大哥故弄玄虚地一笑,说,“这个不急,我还有要事和你商量,先逛逛地府再谈。”
走出木屋,才发现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和平常的那种黄昏不同,鬼头大哥告诉我,想在地府里看见晴天,就和在北半球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几率是一样的,他还听说,在天府,日日都是晴天。
我对天府或晴天没有多大希冀,准确来说,我一直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太高要求。更何况,我还没有完全从死亡的震撼中摆脱出来,至少有生之年从未预料会如此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性命,好像不过是出了次远门,地点是地府罢了。
地府的街道果然与唐朝一般,走出木屋林立的居民区,便是繁忙的街道,各式人来人往,完全和人间无异,我又有了一种穿越到唐朝的感觉,不过那些人手上的手机又提醒我,这里不是人间。
“不是人人都喜欢用手机的。”鬼头大哥相当厌恶地看着一个男人手上的iphone,“只有从古代来的乡巴佬死魂才喜欢名牌手机,我们现代的死魂都用法术联系,谁用手机!哼!”
我们现代的死魂?看来鬼头大哥和我的年代不远,老乡见老乡,应该惺惺相惜,我又有些走神了。
“法术是什么?”我问他,哈利波特拥有的那种吗?
“就是……”他伸出手,食指朝天,一窜小小的火苗在指尖窜动。“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惊为天人,不用咒语,不用手势,如此“纯天然”,不禁让我对法术万分敬仰。鬼头大哥在我眼中,顿时从一个面貌平凡,身材中等的年轻人升格成身怀法术的绝世高人。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用手机联系的,也是通过法术,只是他们从古代来,没用过手机,觉得新鲜,就用法术造了一个,而这种法术,比鬼头大哥演示的,要高深得多。换言之,鬼头大哥对他们的歧视,就如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是没有根据,且带有偏见的。
我随他在街道上走了一段,发觉这街道还真的不是普通的长,望不见尽头,偶尔有些酒楼、广场,基本上没有商店,可能是因为地府也没什么东西需要买卖,最多的就是居民区。
鬼头大哥带我进入一家酒楼,酒楼的名字很特别,叫“升棺酒楼”。不过这已经是我看到过的酒楼名字中,比较好听的了,前面路过的酒楼叫“饿死酒楼”,似乎生意很好。
“‘饿死酒楼’一向客满,毕竟饿死的人最多了,大家都是一个死法,能聚在一处也是一种缘分。”鬼头大哥稍稍跟我解释了一下,“‘升棺酒楼’也不错,就是有时会遇上上司,你看坐在角落的那个,就是我的顶头上司。”
我回头瞄了那人一眼,穿着一席白衣,看上去和鬼头大哥一样,很平凡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
店里的伙计皆身着麻布衣裳,利落地端上一壶清酒,我暗自松了口气,还真的怕他端上来的是些什么蛇虫鼠蚁之类,电视上面鬼吃的东西。
鬼头大哥帮我倒了一杯,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我好奇地抿了一口,甜甜的,好像果汁。
“这不是酒吗?”我问他。
“不是,你想喝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味道。”他自己一饮而尽,“我的是威士忌。”
我想了想,再喝了一口,果然是葡萄酒的味道。“我需要喝水吗?我的意思是,我不是死了吗?”
“死是死了,水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用处,喝进肠胃也会马上消失,所以只是一种喝的乐趣而已。”他再为自己倒了一杯,“好像我生前喜欢吸烟喝酒,后来因为病入膏肓,不得不都戒了,现在死了,我什么顾虑也没有了。”
这么说来,死了似乎还挺好的。我刚这么想着,却听他喃喃自语,“早知道死后可以吸个够,喝个够,活着的时候就应该早早戒了,没准还能多活几年。”
鬼头大哥在生前应该有放不下的人吧,我不自觉想起我妈,无法想象一直相依为命的女儿一旦去世,对她而言是个多大的打击,默默地再喝了一口,苦涩的啤酒味。
“不说这个了,”鬼头大哥一甩手,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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