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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必已在性事方面无能;或虽曾雄风大展,但因过度淫乱,下场终于还是性无能了。自宋至明清,坊间所印,比比皆然。但著文之人,是并不会仅仅满足于批判和诅咒的,还要为自己寻找到或曰创作出背后所依的“抗体”来。劳伦斯籍以与贵族之虚伪抗衡的是那一个尽管没有文化却体魄强健对爱坦率的劈材人;鲁迅引为社会楷模的是敢于直面人生的“真的猛士”。他一生未能塑造出这样的一个“猛土”给我们看,故仅能用杂文来直呼“真的猛士”的出现;沈从文面对“新新青年”和老“青年”倍感失望,失望到连对他们在“性”和“爱”方面的表现也令人沮丧,于是描写出自己理想中的“湘西”的别样的、他认为活得自然、洒脱、最合乎人性的男女以及他们的“性爱”品质。到后来,他已变得不屑于批判和诅咒,而沉湎于他的“理想”之境了。
鲁迅终生未寻找到“理想”之境及其人们,故终生孤独。
沈从文则怕极了那孤独,恐蹈鲁迅覆辙,干脆掉过头去,背对令自己厌恶并沮丧的大都市的现实,为自己营造一处人文情怀得以安放的“理想”之境,让自己的灵魂和精神与那里的人们共鸣。而在中国,在当时,那“理想”之境或曰眷顾主地,除了是他来自于的家乡湘西,不可能是别的任何地方。而那里的人们,在他看来,当然不论男女都是性能力活泼充沛的,他爱屋及乌,美化了当年现实中的湘西及其人们。这是无疑的,也是较普遍的文学现象。在沈氏,自然体现他力图弘扬“人性解放”的主观性,客观上也不无那样的作用。
但是否便可顺理成章地认为同时也“又内蕴着‘民族解放’的主题”呢?
“人性解放”自然只能是民族之“人性解放”;由而“人性解放”等于“民族解放”——这是论者的逻辑;文字上具有的逻辑性。
这也等于如此这般地看待《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想要通过他的小说振兴大英帝国的贵族们的性能力,从而复兴大英帝国之贵族精神,又从而振兴整个英伦半岛之民族的生力。
本人认为——如此评说,未免牵强。
理由如下:
“民族解放”四字,当有两重指意——其一,一个民族从自身的文化茧衣之中主动解放出来;其二,在遭到外族侵略时,从被占领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固而“民族解放”在当时便是“救亡”的另一种说法。
同样四字,既有两重指意,论者所论,是其一,还是其二?还是都涵盖着了?——应当解释清楚。
客观情况应是这样的:中国也大,地域也广。东北虽被占领,但当时包括文人知识分子在内的国人,真以为大忧大患者并不多。胡适并不,鲁迅并不,沈氏也并不。他们的眼,当时主要还是以内忧为忧,皆还没有以外患为患。真以外患为患,乃日军全面侵华之后。沈的大部分小说,写在此前。
故沈氏主观上有着籍匡正民族正常性爱心理和能力以达到“民族解放”的大文学追求文学使命;“民族解放”在他那儿恰当来说是民族的人文潜质的正常性的恢复。
一个民族的人文潜质怎样,包含它的性爱观念怎样。
但人文潜质怎样并不主要由性观念怎样来判断,还有其他多方面判断标准。当一个民族在精神上极其萎靡,当时的中国便是那样——亟待复兴的果而是性的能力吗?
是否本末倒置?
是否夸大其词?
倘以性论,阿Q是很有性幻想的——对吴妈,对小尼姑便是,是否反证其实阿Q作为一个中国人尚还可救?
又,据我所知,沈氏的文学观是唯美的——他不过是以唯美之笔墨描绘湘西风情种种,其中当然也描绘到人情,即——人的情爱及性爱形态。
但他的主观上,并不认为自己是在肩负着与民族兴衰关系密切的什么大的“使命”和“责任”的。
恐怕寻找不出任何一句沈氏自己的话来能够显然地证明这一点。
作者自己并未高标自榜以白世人,论者其论是否一厢情愿?
而又据我所阅,沈氏在一篇论及他文艺观的文章中说过——他同样是很厌烦将文学囿在什么“使命”和“责任”中的。他基本上是为文学而文学的一派,认为作家当有权任意选择与“使命”和“责任”不相干的写作道路(手边没有资料,只能言其大意)——而他的湘西系列,是此前提之下的作品。
故连美国人写的《沈从文传》中,也指出了他后来回避社会现实的一面。
而我认为——本论文的论者,恰恰将此一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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