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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陈锦江:《中国晚清的商人、官吏和近代企业》,第 15—25 页。
① 何炳棣:《扬州的盐商:18 世纪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研究》,《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7(1954 年),第
130—168 页。
② 陈锦江:《中国晚清的商人、官吏和近代企业》,第 6 章《国家控制与官方主办人》。
③ 周策纵:《五四运动: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革命》,第 380 页。
① 艾蒂安?巴拉兹:《中国的文明和官僚政治:一个主题的种种变奏》,第 44 页。费惟恺:《中国早期的
工业化,盛宣怀与官办企业》,第 242 页。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 284—301 页。S。A。M。阿谢德:
量我们也只能像 E.巴拉兹那样指出:在许多个世纪中,商人阶层的兴旺都与
国家权力和官僚主义的束缚的减弱同时出现。但是,一旦占主导地位的政治
和意识形态的秩序受到削弱,从而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它或迟或早都会为随
着这种减弱而发生的动乱所扼杀。因此,对于具有瘫痪作用的帝国权力与儒
教权力,唯一的替代物似乎就是具有破坏性的无政府状态。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资产阶级的勃兴,是由官僚主义束缚的衰落(它释
放了商人们的能量),以及相对安全而有秩序的孤岛即“租界的庇护”(这
种庇护保存了商人的能量)同时存在而引起的。①尽管居住在租界里的中国商
人受到二等居民的待遇,长期被剥夺了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而又必须纳税,
但也因外国人的存在而受益。租界里的巡捕,必要时为从外国居民中招募的
志愿军所加强,保护了这些条约口岸不受动乱与 19 世纪末以来各省连年不断
的小规模叛乱的侵扰。并不是说租界里的这些武装力量有什么了不起,而是
来自停泊在各个主要港口和在长江里上下游弋的炮舰的威胁,足以保持这些
“国中之国”的和平。在这种和平的保护下,各种公共事业(海关和邮政)
引进了公正和正规化等行政优点。那些“模范租界”所提供的公用事业,如
廉价的民用和工业用电、自来水、电车和电话,完全可以和西方的大城市比
美。但是中国的精英们最希望从租界中得到的,似乎还是他们的货物及自己
人身的安全。他们将财产委托给外国银行,其保险库是北京政府永远无法打
开的;而为了反抗帝国官吏的高压政策,他们还可以向会审公廨提出申诉。②
外国人为了本地区的商业利益,希望保证其正常发展而不受政府当局的干
扰,导致上海工部局于 1902 年提出,在原则上任何租界内的中国居民未被会
审公廨审判定罪之前,均不移交给帝国当局。在 1903 年的“苏报案”中,这
一原则得到了具有象征意义的证明,当在南京的两江总督要求立即引渡激进
的反满新闻记者的时候,工部局中的英国多数派对会审公廨施加压力,要求
按西方法治原则审判,结果只判处了短期监禁。③
由于受惠于这些租界发展成的国际飞地,反抗帝制政权的斗争和资产阶
级的形成齐头并进,互相加强。
《现代中国早期的一次能源危机》,《清史问题》,3。2(1974 年 12 月)。
① 详细的分析,参看 M。克莱尔?贝热尔:《“另一个中国”:1919 至 1949 年的上海》,载 C。豪编的《上
海,一个亚洲大城市的革命和发展》。
② 费惟恺:《外国在华的存在》(本书第 3 章)。
③ 约翰?勒斯特:《苏报案:中国民族主义运动早期的一段插曲》,《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学报》,27。2
(1964 年),第 408—429 页。
1911 年:不明显的资产阶级革命
1911 年真有一次资产阶级革命吗?
让我们首先抛弃一种或多或少被广泛接受的假说:1911 年的革命不是一
次资产阶级革命。在 1949 年胜利的前夕,中国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