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页)
箭头,落在黄羊的脖颈上,虎娃突然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血腥气息,就好像过去用嘴咬破猎物喉管时候一样,是一种难以名状的痛快——或许是为了得到食物的欣喜,为了得以生存的喜悦;又或者,纯粹是因为摧毁生命时所感受到的兴奋。
利箭破空而去,穿透了黄羊的喉管,带出一蓬鲜艳的血花。
北宫伯玉讶异万分,老边欣喜莫名,李文侯的喊叫声戛然而止,长大着嘴巴,好像被人捏住脖子的鸭子。连董卓都吃了一惊,看着shè中猎物之后欢呼雀跃,大步跑上去拖死羊的虎娃,对老边说道:“这小子……等长大了,你一定得把他送到我营里去。”
“仲颖,你这个话说早了吧,他才多大呀。”
董卓的胖脸上神sè郑重,认真地道:“我可不是开玩笑。活了四十几年,头一天学箭就能在七八十步外一箭穿喉的,我只见过这小崽子一个。”
…………
冬rì渐近,董卓带着麾下人马返回,他是以巡查边塞的名义出来的,总不能在一处耽搁太久;担任凉州刺史部从事的韩遂也差不多的情况,跟着董卓一起上路。老边却让李文侯留了下来,说是要办喜事——开chūn之后,李文侯要纳妾。
分别之际,李文侯为董卓、韩遂不能留下来吃酒很是感到惋惜,结果董卓“呵呵”一笑,粗着嗓子说道:“那有什么关系,自打认识你这只猴子,我都不记得吃过你几回纳妾酒了,少一次两次有什么大不了的。”惹得李文侯跳脚大骂。
整整一个冬天,虎娃都在老边的教导下,读书认字。虎娃说话的能力恢复得很快,到第二年开chūn时,已经能够只凭说话与人交流;虽然说得磕磕巴巴,多数时候都不能连贯成句,但是已经能让人听懂他的意思。
当初把虎娃带回去之后,北宫伯玉叫来了好几个胡娘,七手八脚地把虎娃摁在水里,上上下下搓洗了一遍。一团团黑乎乎的污垢顺水漂流,遮去了一大片的河面,连水中倒映的天光都被遮掩了过去。最后,终于洗出来一个皮肤黝黑,但是五官端正,虎头虎脑的小男孩。
老边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虎娃幼时应该也是一个正常人家的小孩儿,小时候也像正常孩子一样学会说话、走路、认人,只是后来遭遇变故流落山林,才一点点生疏了说话的能力。虽然到现在都没有弄清楚虎娃的家世来历,但是对于一个小小年纪就孤身落入山林的孩子来说,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上苍的恩赐了。
对虎娃来说,读书实在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这个小虎崽儿现在大约十岁上下,若依寻常孩子,已经开蒙三四年了。可是于虎娃而言,他现在除了能写个“岑”字,别的字一概不认得。每到读书时,他头疼,老边也头疼。
没奈何,老边只好另辟蹊径,将至圣先师与门人子弟的言行编成浅白易懂的故事讲给虎娃听,算是潜移默化,一点点教会这只小老虎怎么做一个正常的汉朝人。这个路数,倒颇有些类似后世教三字经为儿童启蒙。
相较于老边,虎娃更喜欢找北宫伯玉,因为后者会教他骑马、shè箭。
虎娃才十岁上下,身量不高,成年的高头大马是骑不了的。北宫伯玉专门为他找了一匹小马驹。原本还担心马儿xìng子烈,专程找了驯马人护在虎娃身边。不料这些安排全然多余。虎娃一上鞍,小马驹刚一尥蹶子,小虎崽就照着马脑袋来了一下,然后双臂死死勒住马脖子。不到一盏茶功夫,那小马驹就变得服服帖帖,哪怕虎娃下了马,它也不停地凑在虎娃身边,挨挨擦擦,死命卖乖讨好。
拍了拍小马驹的脑袋,虎娃朝北宫伯玉身边的一个大孩子咧嘴一笑,满脸期待地说道:“阿瑞,你说,比骑马。我骑这个,和你比。”
阿瑞是北宫伯玉的儿子,名字是老边取得,所谓“玉者,祥瑞之宝。”从他父亲的名字引申而出,取名北宫瑞。
北宫瑞大约十二三岁年纪,身子已经蹿到父亲的肩膀上,继承了父亲威武的相貌,骑的马比虎娃的小马驹大了一号。此刻他跟在父亲身边,对虎娃摇摇头道:“我不比,你这匹马叫踏雪乌骓,是我父亲亲自挑选的千里马,虽然小,跑起来可比我的马快多了。本来这匹马要留给我的。”话语中,对父亲的偏心很是不忿。
北宫伯玉翻手给了儿子一个爆栗,怒骂道:“没出息的小子,就算是千里马,怎么比都不敢比?虎娃才第一天学骑马,也就是刚刚在马鞍上做得稳罢了。你学骑马几年了?”
北宫瑞摸着脑袋,不敢违抗父命,只好应诺和虎娃比一次。临出发时,恶狠狠地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