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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于航!”我停顿了一下,一字一句地对她说:“于航,我爱你!”
于航好像听到了晴天霹雷,一下子愣住了。她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眼睛流露出质疑的神情,好半天没有喘过气来。她手里的蛋糕突然滑落了一地,只听她“哇”的一声紧紧地拥着我哭了起来。
我没有劝她,只是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任她哭个痛快。我知道这三个字让她等的太久了,对她来说来的很不容易。就像一个委屈了多年的孩子突然有一天得到了人们的理解一样。
远离那个场景,逃避那个情绪,我又回到了真实的自我。我经常告戒自己:要好好生活,好好爱于航。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拘于事,我左右不了自己的心。每次和于航在一起的时候,眼前都会闪过杨晨的影子,总是有意无意地把她们放在一起比较。比较的结果往往是于航胜出,于航身上的优点远远多于杨晨,我能感受到:于航对我付出的感情远远多于杨晨。然而,是上天赐予我一个扭曲的心,爱情的天平总是偏向杨晨。我狠狠地骂自己太贱,可无论怎样也改变不了我对杨晨的一片痴心。
不管怎样,我还是带着于航见了我所有的哥们,并告诉他们这次我是认真的:找的是结婚对象。
哥们大林见到于航以后,撇着嘴绷紧了脸说:“兄弟,这个不错,比杨晨好多了,我看行。”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心里很不滋味,大林的好坏之分完全取决于你是否请他吃过大餐而已。
于航很懂事理,至少我老爸老妈很喜欢她,记得第一次带她去我家的时候,她的言行举止都让我爸妈感到满意——虽然我也知道于航在我爸妈面前隐藏了很多缺点,至少说明她懂事儿了。
于航走后,老妈悄悄地跟我说:我看这姑娘挺不错的,还勤快,要不你到他们家去一趟,见见她的父母,要是没意见啊,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我对老妈说:急什么啊,我总得多领几个让你们有个选择吧!
老妈把眼一瞪说:不许你胡来,我和你爸对于航很满意,你要再带别的女孩子回来,家门我都不让进。
我说:好好好,听您老人家的还不行吗?不过呢,也不要这么着急的定下来,我们还要再磨合一段时间,增进一下感情嘛!如果万一感情不合,结了婚再去离婚你说麻烦不?
老妈说:你这孩子,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不知道你脑子里整天装的是什么东西?找个好姑娘不容易,别再飘了,该安稳下来了我的乖乖!
老妈说的对,我是该安定下来的时候。我累了,不想再飘忽不定了。我要找个女孩子把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交托了。哪怕我不爱她,但至少她要爱我。
人生如戏,变幻无常。爱的人不能共朝暮,不爱的人却可以常厮守。这世界真奇怪!老妈告诉我过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总归要傻一次。我和杨晨感情纠葛算不算傻了一次呢?如果这种感情叫傻,那么我愿意这辈子永远傻下去。
老妈还说:和谁过一辈子都是过,时间长了自然会产生感情,人生短短的几十年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完了,别要求太多,合得来就行。
老爸的话更具有哲理性,他说:你要学会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对方,别整天想着改变别人,把对方雕刻成符合自己心中的形象。谁都希望得到对方的欣赏而不希望成为别人刀下的雕刻品。
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没有对别人指手画脚、挑三拣四。我的人可以属于她,可我的心却背道而驰,我无法改变自己的心,难道这也是我的错?
转眼间和于航在一起已经半年有余了。我以为我在思想上已经足够圆熟了。然而,我错了。在这半年里,我从来都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只有杨晨,只有她,永远地引领着我,从来都走在我无法到达的地方。我想用一切表示方向的指示的词语来形容她,比如北斗星,比如灯塔,比如火种……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杨晨依旧令我着迷。我迷恋她的所有,她的矛盾,她可以热情如火,不知疲倦地让自己怒放,我们做爱的时候她会遭遇难以忍受的疼痛一样死死缠住我,在我的肩头留下深深的指痕和牙印。她可以幽雅如水,精心装扮她的容颜,吸一种叫“红青百年”的英国烟,或者支着白色围巾在月光里舞蹈……
第四十章
2007年的深秋,我随于航来到了她的家乡——橘子城。
这是我权衡已久的决定。
我要离开北京,换个新的环境,想重新开始我的生活。也许,只有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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