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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孩子的问题是一个公众生活与私人生活相遇,有时还会发生冲突的领域,这不仅是一个权力问题,而且还是知识的目标。这些知识是在19世纪最后三十多年由医师、心理学家和法理学家发现的,而结果却自相矛盾:它们一方面加强了社会控制,一方面却使童年具有一种深不可测的特点。
18世纪末,莫厄曾把法国描述成一个很早就发现生育控制“令人苦恼的秘密”的国家,因为法国早期的人口出生率一直在下降。当时的技术不允许实行“计划”生育,但可以进行限制:出生率从1800年的下降到1910年的19%。人口统计学家对此困扰不已,于是将生育这种个人行为变成了“出生率”这样一个公众性问题。生育孩子是一种自主行为,但自由程度随地区和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据埃尔韦?勒布拉和埃马纽埃尔?托德称,这种差别是由家庭结构导致的家长意愿造成的。通常所强调的意识形态因素则要受到先前存在的模型影响。1861年,有三个出生率奇低的地区:诺曼底、阿坤廷和香巴尼,然而,每个地区导致低出生率的原因却各不相同。在阿坤廷,一个家庭只生一个或两个孩子是非常普通的,而在诺曼底,极端行为非常普遍,有许多夫妻不生孩子,也有许多夫妻因结婚25年生了9个以上的孩子而获科涅克奖。勒布拉和托德甚至还谈到了“神经质行为”。
私生子数量的增加使情况显得更加混乱,爱德华?肖特将其称为性解放的标志。而这种情况似乎有多种解释。勒布拉和托德将北部和东部地区与地中海南部进行了对比,在前一地区,许多私生子通过婚姻得到了认同,而在后一地区,男人只承认孩子而不与其母亲结婚。前者体现出两性更大的平等和女性更多的自由,而后者则体现出大家族至高无上的权威。
现在,我们已经不能从历史人口统计中得到更多的东西了,而只能指出问题的复杂性,即使是确凿的事实也是如此,更何况是建议性的解释。勒布拉所说的“繁殖秘史”其实是一大堆自相矛盾的理论,其中充斥着社会学、生物学和意识形态决定论,甚至将孩子的出生最终解释成是“父母决定”的结果。另外,在意识形态因素中,个人主义“灾难”也被多次提及,女权主义则经常被看作是个人主义一种极为粗糙的形式。
父母与孩子(2)
父母在床上所做的决定使两性及爱情中最为隐私的东西暴露在我们面前。毫不奇怪,事实是难以捉摸的,当婚床的秘密被时间流逝和父母及子女的沉默掩盖时尤其如此。很少有孩子知道,自己的出生是一种偶然还是出于真正的需要。
但不管如何,结婚的平均年龄在下降,出生率也在下降。无疑,不要孩子的决定来自于一种抚养孩子意味着什么的意识。人们比以前更加悉心地照顾、娇惯和爱护孩子,但孩子的数量减少了。生育是如何控制的人们无从知晓。有些夫妻除了节制以外没有采取任何控制措施;为了避免怀孕,妇女经常“失足摔倒”。*中断将决定权交给了男人,他负有“额外小心”的责任。在富裕的家庭,人们更多地依靠一些从英国或妓院引入的技术,其中之一便是冲洗,这需要源源不断的水源,还产生了妇女洁净器——据说曾因不雅而推迟生产。1906年,自由派的新马尔萨斯主义者想把生育控制技术教给无产阶级妇女,于是打出了这样的口号:“女同胞们,要学会想做母亲时再做!”并散发避孕套和吸水海绵。他们的宣传经常激怒妇女,对于她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要求,她们对这种干预私人事务的做法极为震惊。一旦发生意外,许多妇女宁可选择流产。流产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城市中已经有几个孩子的妇女;到20世纪之交,流产似乎被作为避孕的一种方法来使用。安格斯?麦克拉仁将流产视为社会底层女权主义的一种体现,或者至少也是不愿生产或杀婴的妇女意愿的体现,但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后一种观点在19世纪上半叶非常流行,但在第二帝国时期则被严厉打击(每年有上千起检举流产的事件发生),于是逐渐消亡了。然而,个别杀婴事件仍然不时出现,主要是一些乡村女佣,她们担心抚养私生子会受到歧视。
尽管生育控制技术在19世纪有所发展,避孕方式的缺点还是使“意外”经常发生。父母不想要的孩子如果生下来了,其未来便会面临极大危险,是被惨遭遗弃,还是被接收为家庭成员,只能由命运来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