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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员每州两位,不管有多少个州,参议员的数目永远是偶数,因此很有可能出现平局的情况,让副总统当参议院议长就是为了打破平局。副总统平时是没有投票权的,唯一的投票机会就是在参议员投票成为平局的时候,副总统可以投一个决定票。一票定乾坤,这时候多威风。在美国历史上确实出现了很多次要靠副总统这一票来决定输赢的时候。可是每次投这个票的时候,那位副总统都到了心脏病发作的边缘,因为无论怎么投,都要得罪一半参议员,可是不投也不成,只能在心里使劲地问候制定这个规则的人的祖孙十八代。
制定这个规则的就是参加制宪会议的诸位先贤,在某种意义上,当初设立副总统这个职位,并不是为了预备哪天总统殉职,有人能够顶上,而是为了打破参议院平局。总统没了,副总统变成总统这个惯例在宪法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既可以理解为他能够摇身一变成为总统,也可以理解为他有其权而无其名,因为理论上总统应该选举产生,由副总统变成总统,就没有经过选举。两派人争来争去,争了上百年也没有结果,只能怪制宪时没有写清楚,于是只好默认副总统登基了,直到第25条宪法修正案才对此进行了法律备述。
没有副总统,美国也不会没有国家元首,美国有严格的继位顺序,副总统后是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然后15位部长根据各部成立的先后顺序从国务卿开始到安全部长为止。因此,2008年党内初选失利的希拉里还是有一线希望成为美国第一位女总统的——如果某一天总统奥巴马、副总统拜登、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参议院临时议长伯德一块儿遇难或者病死的话。
宪法规定,副总统和总统一样,是选举产生的,从法律上看,副总统是名副其实的副元首,只不过这个副总统从一开始就窝囊得无足轻重。
宪法还规定了总统和副总统的资格,很简单,一共三条。首先要是美国人,这个美国人叫做自然出生的美国人,这是因为在宪法制定时,几乎所有的政治人物在出生时都不是美国人,因为美国才成立不过11年,因此只要宪法通过时是美国人就成了。
这就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漏洞,按理说出生在美国才算自然出生的美国人,后来入籍的就没资格成为总统或副总统,但不出生在美国的人也数次出来竞选,最接近的就是2008年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他出生在巴拿马的美军基地,可是对他的资格,人们没有异议,因为按现在的理解,自然出生的美国人包括出生时父母是美国人的人。
量身定做的宪法(2)
出生资格之外,还有两个资格,一个是必须年满35岁以上,另外一个是在美国起码居住14年,这两条很容易理解,老成谋国,总统和副总统也要草根一些。
再往下,宪法规定了总统在任期内不能涨工资,从第一任总统的25000美元的年薪,到现在40万年薪,虽然涨了16倍,但从购买力上算,当年那25000美元起码能顶现在的50万。这一点国会用不着操心,哪怕是倒赔钱,总统也会有数不清的人愿意干。
这些之后,才涉及到总统的权限。当时只有陆军和海军,因此宪法只规定总统是两军司令,但对外宣战的权力在国会手中。
最后,宪法加了弹劾总统和副总统的条款,也就是说,哪怕任期不到,大多数议员看不顺眼的话,一样能把民选的总统或副总统赶出办公室。
《美国宪法》刻意地限制总统的权力,而且使国会两院具有了制衡和控制总统的能力,看似出于先贤们对出现*者和滥用权力的警惕,其实是因人立法。如果为了预防*的话,宪法就应该首先规定总统任期,而不是要等到164年后再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来确定。实际上在制宪的时候,很多人是倾向于总统这个职位和*官一样,是终身制的。而总统也会和*官一样,没有太多的实权,成为*的一个德高望重的摆设。
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对于谁出任第一位总统,已经毫无异议了。
在制订宪法之前,由谁来当第一位总统,在国会中已经有了共识,宪法中有关总统的部分就是为他定做的,这个人就是退休在家的原大陆军司令华盛顿。
几年前,大陆军解散,华盛顿把军权交还给国会,回到弗农山庄园做庄园主。齐家治国平天下,然后归隐田园,这是中国自古仰慕的圣人行迹,竟然在华盛顿身上实现了,令其后二百多年间人们不停地高山仰止,“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