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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道格拉斯上前接了过来:“我虽然没有成为总统,但我能够拿着总统的帽子。” 两个男人为一个女人的决斗就这样结束了。
当年6月,道格拉斯病死于芝加哥,这时林肯已经发布平叛令,双方大军云集华府和里士满之间,大战一触即发。
2009年初,巴拉克·奥巴马从伊利诺伊州府春田市做火车去华盛顿上任,在普通百姓都乘飞机的今天,他这样做是学习另外一位也出自伊利诺伊的总统——林肯。
奥巴马和林肯都来自伊利诺伊,但他在大选中没有自比林肯,而是自比肯尼迪,这确实是他的谦虚,因为他知道,自比林肯的话,要被吐沫淹死。林肯稳稳做在美国总统一哥的位置,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无法动摇,其他人争的只是老二、老三、老四。
林肯的伟大在于他上任的时候美国分裂成两个国家,他遇刺的时候尽管死亡上百万人,但美国重新成为一个国家。这种局势是其他任何一位总统都不可能面对的,因此他们也不敢自比林肯。
但是,美国历史学家有一个优点,就是人无完人,他们不崇尚盖棺论定和为尊者讳,林肯是伟人但不是圣人,他的伟大并不能掩盖他身上的缺点。林肯不仅有缺点,而且是缺点很多的人,但并不妨碍他成为伟人。
美国内战的原因上面谈了,那是大的趋势,这场战争有它必然的趋势,但也不是完全不能避免的,甚至到了最后时刻,也还是机会避免的。而林肯这位没有什么政治经验的总统在处理这件事上是完全失误的,导致了战争爆发。战争的责任不在他,但如果历史给林肯事后诸葛亮的机会的话,他会后悔自己面对危机时的处理手段的。
奥巴马像林肯当年一样,一路走走停停,和欢迎的群众见面。但是林肯并没有这样一直停下去,而是从费城连夜入京。因为据可靠情报,南方分裂主义者买通了巴尔的摩的黑帮,打算让他横尸巴尔的摩火车站。
林肯从家乡出发去就任总统的同一天,戴维斯也出发去就任总统。戴维斯出自西点,和李将军是同学,后来出任战争部长、参议员,在墨西哥战争中参战。他家是大奴隶主。
由于成本的原因,养黑奴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即使在南方,也只有少数人拥有奴隶。1860年550万南方人中,只有46000人拥有20名以上的奴隶。拥有100名奴隶的不足3000人,只有12人拥有500名以上的奴隶。戴维斯的老爹就是这12人之一。他是靠个人奋斗发家致富的,从小奴隶主靠着不断买黑奴,然后让黑奴生小黑奴、买土地、再买黑奴,最后成为大奴隶主,这是南方人崇尚的成功模式。
到了戴维斯这一代,家里就要按正规模式培养了。西点出来后,结婚,娶的是扎卡里·泰勒的女儿,虽然老婆三个月后就病死了,但戴维斯算是总统的女婿,也和李家族拉上了亲戚关系,在政治上有了背景,加上南方本来就是谁家奴隶多谁有权,到了独立时,就把他选为总统。南部邦联的建国纲领很简单,就是奴隶制万岁。
此去无归(3)
大选刚刚结束,1860年12月20日,南卡罗来纳的169名代表在查尔斯顿聚会,决定退出联邦。代表们认为,他们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独立战争结束后,1788年各州是自愿加入联邦的,那么现在也可以自愿退出联邦。
这帮人摆出当年国父们在费城签署独立宣言的架势,视死如归。可是出乎意料,联邦政府一点反应都没有。唯一的动静是驻守在查尔斯顿莫尔垂要塞的联邦军队,因为离城市太近,守军司令安德森中校赶紧把全军撤到容易防守的萨穆特要塞。
全军是什么概念,85名士兵和45名妇孺。
这就叫军了?
叫,太叫了。
当时美国正规军只有16000人,绝大部分分布在边境线上防备印第安人。密西西比河以东的联邦军队一共不到1000人,而且是零星驻扎的,主力正是萨穆特要塞这85人。
布肯南就要下台了,不愿意再管了,可是身为总统必须管。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团来到华府,希望和平地退出联邦。布肯南是亲南方的*党人,主持内阁会议:众部长,我同意南卡罗来纳退出。
部长们一起站起来:你敢同意,我们集体辞职!
布肯南心说辞职不辞职也就两月了,无所谓。
这会儿秘书来了:总统不能批,否则国会弹劾你!
布肯南一想我就剩俩月了,还被弹劾?太亏了!在白宫里转了几圈,有主意了,而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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