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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整以暇地把皮球踢向朝堂。
“下官建议效仿先帝,在原边境处暗增支援,暗中防备。”
千凤摇头:“若是犬戎有心侵犯,其实力必当比往常高出许多,支援人数不足,也不能起到防备之用,反而白白消耗粮饷。”
“不如……减税?”
千凤斜睨建议之人一眼,直接懒得解释。
本来犬戎与大金就相安无事了近二十年。大金国虽然没有过于懈怠,不过战斗力绝对不如当年的高度。而犬戎本来归顺得就不怎么高兴,说不定以此为辱,表面上休养生息,暗地里积攒实力。
千歌在一边听了这么久,也对犬戎有了一些了解,在心里总结为三个字:白眼狼!
好比现代大天朝与台湾的关系,却比这样的关系恩惠施予的更多。
说白了,要真的比武力值,哪怕犬戎再骁勇善战,可敌不过大金国人多啊!后勤补给的方面,大金地大物博,供给充足,适合长期作战,而犬戎要是能后勤跟得上,当初也不必年年打劫,更不必归顺大金!
唉,犬戎啊犬戎,千万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
☆、177。首领进京
“要这么说的话,歌儿的贺礼朕还真是收不得了,已经归顺二十余年的区区犬戎都让朕如此头疼,更别提东夷南蛮以及其他朕尚不知晓的地方了。看来朕真是老了啊!”
千凤浅笑着说话,千歌对于其将话题转移回原地的行为表示极度不齿,同时又很想给自家母皇竖起大拇指:果然是一代明君,有远见!当然,这话留着自己心里吐槽就好,毕竟母皇是一国之君,面子很重要!
被这么纠结的自己彻底征服,她在考虑以后要不要当一个精分演员。
而群臣果然纷纷不着痕迹地溜须拍马起来,夸千凤运筹帷幄、深有远见,犬戎忌惮天威不会更不敢有犯上作乱之举云云。千凤听得也算舒心,一直笑得温和又不失威严。
反正那贺礼除了她也没人敢碰不是?谁敢跟现任活的好好的皇帝说自己要“一桶姜山”?作死的节奏嘛!
是夜,千凤睡前命人将放在国库里的姜山送到跟前,屏退众人独自面对这玩意儿沉思良久,心绪万般起伏。
虽然歌儿和惠儿在人前闹得厉害,但她知道,这是两人联手的计策,就连自己也成了计策中的一员不是?
不管她们在外面怎么闹腾,终究并未伤及根本,这般过家家似的夺位之战只要被有心人稍加琢磨,就能猜测出其中大问题来。
沾上了夺位谋权的心思,就像吃了一口好酒,醉人的利害。然后越吃越多,越喝越醉。吃到将手足亲全然不顾,将母父宠精打细算。将延绵子嗣视作保障,只为了那一张金黄恢宏的宝座。
她们姐妹和睦,做不了狠心的事儿,就得不到想要之人的全然信任,倒不如由她来推一把!
说曹,曹就到。这边还在商量着怎么对付犬戎那群白眼狼呢,那边已经传来消息,犬戎新首领受了千凤的诏书,正带着自己的人手“浩浩”地前来京城。
当那个新首领——陆泓。携着自己带来的一干人马进宫朝拜的时候,千歌不由对她多看了几眼。
这个世界的女子本就相对魁梧,体质很好。不过陆泓材反倒跟千歌有些像,比较纤瘦修长,但是人家毕竟在马背上长大的,眼看着比千歌“女化”许多。
她着犬戎服饰,一手覆背大步走向内,抬头,器宇不凡。只是神色偶然间闪过一丝戾气。
站定在大中央,陆泓微微看了眼上座,金碧辉煌的宝座上,一个中年女人面色沉沉。不见喜怒。她收敛目光,躬拱手而道:“吾皇万岁。”
无论是躬还是拱手的动作,都似十分熟练般。既显敬意又不卑不亢。
“阿木那快起,赐座。”
——阿木那。犬戎首领(纯属杜撰)。
陆泓无声地依照千凤的意思坐于其下首。
“记得你还小时朕常常召你来御书房叙叙话,现在你都成了阿木那近三年。朕还是不大习惯,”千凤笑道,“朕看阿木那面上似有尘土啊,这一路赶路可是辛苦了!唉,要说啊,这长途漫漫最是熬人!”
千歌还在惊奇千凤话里面的内容,陆泓已经接过话茬:“多谢皇上关怀体恤!听闻皇上领百官在大迎接我入京,我也怕耽误各位时间,也就顾不得太多,路上拿毛巾擦了擦,不敢耽搁地过来了。若是礼仪失当,还请皇上多多包涵!”
“哈哈!阿木那为了朕风尘仆仆,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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