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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着时,突然有什么东西碰了碰他的后背,阿达抬眼一看,一胡子邋遢的流浪汉瞪了他一眼,冷道:“借过!”阿达赶紧让过一边。那流浪汉拿着大纸箱子,经过阿达跟前时,旁边一人骂道:“行路唔带眼啊,死乞衣!”阿达没看见流浪汉怎么碰到那人,却听两人吵了起来。他拉着小红豆退了一步,把她护在身后,以免两人动作太大,伤了她。小红豆却不怕,瞪着大眼睛,一边看戏一边评道:“香港人脾气真大,碰一下就要打人了?”阿达想,可能那人嫌流浪汉脏吧。没想到小红豆在旁边“噗嗤”笑了出来,“阿达哥,那乞丐很像你啊。”“啊?!”阿达一箭穿心。仔细看,流浪汉胡子茂密,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穿着一件宽大的短裤,踏着双蓝色破人字拖,跟自己可不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阿达恼羞成怒:“哪里有!他……他有戴手表,我没有!”流浪汉戴着块运动手表,颜色艳红,除了身上衣服破烂一点,其实比阿达还稍微体面。小红豆哈哈大笑,“三儿哥说,你应该穿得好一点,认真打扮一下,肯定比明星还帅啊。”阿达苦笑:“不打扮就变成乞丐了是吗?哎,我没了一根手指,如果去外面讨钱,我比这位大哥还要生意兴隆吧。”小红豆乐了:“嗯,九指神丐啊,你肯定会红的。”过了一会儿,两人排到了柜台前,那吵架的两人也偃旗息鼓,撂下粗口各奔西东了。阿达要付钱时,发现钱包不翼而飞!小红豆惊道:“我知道啦!一定是被那个乞丐摸走了,他刚才故意碰了你一下。”阿达转头去寻找乞丐,哪里还有他的踪影?!两人只好郁闷地回去酒店。在路上。小红豆道:“现在怎么办?要不我们去找三儿哥吧。”阿达不置可否。他没带多少现金,主要是信用卡和银行卡没了,之后还要在香港玩四天,实在太不方便,总得找人帮忙。不过他在香港并不止认识老三一人,他想了想,摇头道,回去再说吧。“阿达哥!”小红豆突然怒气冲冲道,“那个乞丐在那里!他在……在画画!太过分了啦,偷了东西不逃走,还在画画!”阿达看过去,果然看见流浪汉背对着人,在一栋楼的墙上写着字。他的字体苍劲,写的还是古文,什么“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而世不察,以为鬼物”。因为太古怪,两人都没立即上前揍他。小红豆问:“他写的什么鬼?”阿达:“不知道。”他读书少,对有文化的人格外敬畏,流浪汉写字的时候又专注又投入,其他人只是围观,竟然谁也没有上前打扰他。小红豆道,我们报警吧。阿达摇摇头,“他不是小偷,”他脑子一转,就想明白了,“偷钱的是故意跟他吵架的那个人,他负责吸引人的注意,同伙在后面掏钱包。可能听出了我们是外国人,所以对我们下手。”小红豆丧气道:“那怎么办,乞丐我认得,那个人我可不认得了。”阿达呆呆看着墙上的字,过了好一阵,突然对小红豆道:“你坐德士回酒店,我有事情要做。”“啊?什么事呀。”阿达一笑:“去找我的学生。他说我教了他很多东西,有机会就要报答我,现在我去给他机会。”阿达坐在出租车上,车窗外是无穷尽的摩天楼和干净有序的马路,车窗上映照着他的脸。他很少关注自己的外貌,此时看着自己的模样,他才骤然醒悟,他这样的外表和穿着在森林里很自然,但在这个大城市里,未免太扎眼了。老三的妈妈看不起他,苏家的保安把他当怪物,甚至是小红豆,甚至是他自己,当他以第三者的角度看着流浪汉,何尝不觉得怪异呢?邋遢、穷困、卑陋……不,并不因为这些现实的因素。更主要的是,乞丐身上那种像是故意跟所有人抬杠似的傲气。与其说是被轻视,不如说,他首先就看不起这个城市的庸庸碌碌,是他把自己放在了格格不入的位子上。阿达看见了自己,然后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他答应老三出来,其实只是哄哄老三,在内心深处,他根本还没走出森林啊。他又回到了9岁那年,父亲过世,被迫跟着妈妈搬去镇里。他焦虑不安,他饿着肚子。他害怕外面的一切。回想起来,他似乎从没喜欢过外面,他性格腼腆率直,不善言辞,也不懂得用交际来换取更好的位置。贫穷让他总是吃不饱饭,从来没有合身的衣服,以至于他必须去蔑视这些物质,才能保存自己的尊严。后来他是怎么摆脱一切呢?他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大概就是经历了许多欺负、白眼和劳苦后,他知道自己只有使出更多的力气才能活下去。曾可达是个天才厨师,或许他在做饭方面真的很有天赋,但让他成功的,却是对食物的饥渴,对被接纳深深的绝望,以及由此而生的,对外面的抵抗。成名了之后,他假装自己喜欢和享受这一切,而实际上,他一点都不喜欢,他在外面总有很大的不安全感。名成利就并不能让他安心。中毒事件在别人看来是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