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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家鼎翻看着,先把口供看了。突然,他咦了一声,原来,这个案子的死者,也就是案犯通云的亲姑姑,竟然是益州城青风庵的主持!那个青风庵,是峨嵋派在益州城里开设的寺庙。自己曾经去那里找过慧仪。
他一下子来了兴趣,看得更仔细了。案情是这样的:通云在万安县白鹤庵出家,她的姑姑在益州青风庵当主持,她去青风庵看姑姑,在那里住了几天。走的时候她姑姑智贤师太亲自送她,一直送到城外,两人因为以前的旧事发生了争执,通云拔出戒刀砍死了姑姑,将尸体藏在草丛里,然后逃回了安万县。
因为她姑姑智贤师太送她出城的事情,寺庙里很多人都知道,而当时通云随身带有防身用的戒刀。她是最后一个见到死者的人,于是便怀疑到了她,将她传到了衙门。并没有用刑,她就主动承认是她杀了姑姑,并说了经过。捕快从她的禅房找到了杀人的凶器戒刀,但是戒刀上并没有血痕,询问之后,通云说自己曾经用清水反复清洗,所以没有留下血迹。于是定案。
萧家鼎接着往下看。他看到了记载尸检情况的尸格。看了尸体体表检验情况。觉得有甚么地方不太对劲,他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尸格记载的尸检时间上。不由得咦了一声,——尸检的时间是通云口供所说的杀人的时间的次日中午!而通云说的杀人时间是前一日的早上!按理说,尸检的时间应该是在死者被害三十个小时之后。可是尸格记载的尸体检验是手足均能活动,尸体周身没有明显伤痕和斑痕!
这就奇怪了,按理说,人死亡之后在两个小时左右便会出现尸僵和尸斑,而智贤师太的尸体,却持续了三十个小时都没有出现!手足都还能活动。唐朝尸格记载尸检情况时候,这个尸斑属于明显斑痕,是要记载在案的,既然没有记载,说明当时尸体并没有出现尸斑!
萧家鼎不是专业法医出身,他对尸僵、尸斑这些早期尸体现象的没有深入研究过,就是本科时学《法医学》知道的一些皮毛。但是这些都是法医的基本知识,应该是不会错的。这个案子时间上存在的重大矛盾,让他一下的警惕起来。
他还是从容地把案卷都看完了,在后面的证词里,青风庵的女尼的证言说的智贤师太跟通云两人离开的时间跟通云所说的离开的时间是一致的。
那会不会是通云实际上是第二天中午才杀死了她的姑姑智贤师太呢?
萧家鼎决定进行核实。
他再次来到了白鹤庵,这一次,他是穿着衙门的书吏衣袍,在万安县的捕快的陪同下公事公办地去调查的。
白鹤庵的主持亲自接待了他们。萧家鼎问的问题是:“通惠是什么时候回到白鹤庵的?”
这位主持想了想,说:“时间有点久了,我记不太清楚了,等我查一下早课的记录就知道了。”
她们寺庙里每天的早课、晚课都是要记录的,相当于现在的打考勤。很快,记录本拿来了,主持翻看之后,指着其中的一页给萧家鼎看,萧家鼎看了记录的时间,正是对尸体进行检验的同一天!
发现尸体的地方是益州城外十余里的荒坡。那里距离万安县的路程走路至少要一整天!当然,骑马的速度要快一些。萧家鼎又翻看了一下记录,发现当天下午的晚课记录上也有通云的名字,也就是说,通云是参加了当天早晚诵经的,中间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正好是尸体检验的时间。因为尸体还没有出现尸僵和尸斑,说明死者被杀的时间应该在尸检前两个小时之内,也就是说,死者被杀的时间,是在临近中午的时候。而这个时候,根据诵经记录本的记载,通云是在白鹤庵里没有离开。
在中午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算骑再快的马,也不可能从万安县到益州城外一个来回的。
这就是说,通云其实没有作案时间?!
怎么会这样?
是不是自己的推论中出现了什么问题?
第151章 更大的冤枉
尸体现象是不会骗人的,按理说仵作也不会作假,因为萧家鼎知道,唐朝的仵作检验尸体,至少有两名以上的仵作参与,旁边还有负责刑名案件的县尉甚至县令监督。青风庵的尼姑关于死者离开的时间的证词,跟通云的口供是吻合的,证明的确是尸检的头一天早上离开的。
这个案子矛盾在于,如果通惠说的是这一天杀死了姑姑,那第二天的尸检就不可能没有出现尸僵和尸斑!如果是第二天中午前才动手杀人的,通云又在锦州万安县,与案发现场益州城外是两个州之间的距离,骑再快的马都肯定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