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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破译了这种语言,一切真相将大白天下。詹姆斯与斯通正在搜集、研究各种密码语言的破译方式,希望从中能寻找出破译的方法。
至于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约翰·布朗为何记载下这段话,学者们对此各抒己见。徐漾文认为,约翰·布朗已经在文字中明白写出了自己的意图,他是一名传教士,他的目的就是宣扬“圣教深远的影响与上帝无边的神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宗教侵略行为,而他选择一位明朝的大臣来写,很有可能是为了说明基督教已经对中国知识分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詹姆斯与斯通则认为,如果从文化侵略方面来考虑这个事情,那么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两位学者认为,约翰·布朗除了是一名传教士以外,同时也是一名旅行家,他是以游记的方式写下这篇文章的,而它也可能是一篇普通的*。
关于这个问题,双方的争论还没有停止。或许,没有人可以再现真实的历史,而我们所谓的历史,都是在口头与书面争论中逐渐形成的。
我与故事
那天,哥哥跑了,像一匹受伤的狼那样逃进了森林。村里的那群小屁孩跑来告诉我的时候,我正在马棚里给魏团长的心肝梳毛。
“他想变成狼崽子就随他去吧!我爹我娘都撒手不管了,我更管不了了。”我梳理着那匹枣红色良驹肚子上的鬃毛,“真是匹难得的好马!难怪魏团长会让十几个兄弟冒着枪林弹雨把它从小日本的马圈里偷回来。”
哥哥逃走后的第二天,我把他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拖出去卖了。战乱年代,还是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化作钱藏在身上比较方便,炮火烧到自家门口时,谁会拖箱子背椅子地逃命?
我把哥哥屋子里的那些破烂货,还有一大堆书卖了后的第三天,魏团长前几天新任命的廖副官带着几个人一大早就来捶我家的门了。他们没容我说一句话,就拿了灶台上那块我用来擦灰尘的抹布堵住了我的嘴巴,五花大绑地将我押到了魏团长面前。
我还没来得及吐干净嘴巴里的土渣,就向魏团长发誓:“魏团长,我是一门心思给马梳毛的,我敢保证,连个蝇子的屁股都没有留在马身上。”
魏团长说,他的心肝早就已经让蝇子给吃了,马棚里面的那匹枣红马身上现在到处都是嗜血的蝇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廖副官突然把一个血肉模糊的马头扔在我脚跟前。我吓了一大跳,这个马头是我每天下午都梳毛的那匹枣红马——魏团长的心肝的。
魏团长说,这不是他的心肝,他们找了一匹和他的心肝非常相像的枣红马来搪塞他。他拿出了一封信给我看。我认出这是我哥哥的笔迹。廖副官说,早上有个人拿着一张纸跑到团部来,嘴里大喊着造反了,居然有人敢骂魏团长是傻蛋团长,居然有人敢枪杀魏团长的心肝。廖副官说,这封信是在我卖掉的我哥哥的那些破烂家具中发现的。
我说:“魏团长,这不是我写的。他们是在我哥哥的家具中找到这张纸的。这是他写的。他害怕了,所以逃到森林里去了。他不是人,他连累我,他是狼,现在,他回到狼窝里去了。”
魏团长没有听我解释,把我关到团部的地牢里了。我嘴里不停地咒骂着那匹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下面就是那张害我蹲地牢的纸上写的所有内容,魏团长带着他的老弱残兵离开村里以后,它回到了我手中。
我们是深夜出发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凶多吉少,很可能就此命丧黄泉。那些当兵的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嘴里不停地啃着刚从烧鸡店里抢来的鸡腿,还不时从牙缝里挤出几句下流的歌。他们早就不在乎这档子事了,他们每天都在穿梭的子弹中间挣扎,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可是,我,这个与此事毫不相干的人,现在却要爬进死人堆里去了。碰到了那些狗日的小鬼子,我也是第一个挨枪子儿的。为了一匹马,我们要一起去送命了:啃鸡腿的和饿肚子的。
我是被逮来给这十几个当兵的带路的,呵呵……我不知道那个傻蛋团长是怎么想的。这条路每个人都认识,还需要我走在前面给他们引路吗?子弹会给我们每个人带路的。他还说,如果马死了,就把马首带回来,要不然,我们就把自己的头留在那里,省得浪费他的子弹,他的子弹是用来打鬼子的,不是用来孝敬我们的。
我没见过那匹枣红马。出发前,那十几个当兵的在篝火前发了一通牢骚。我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谈话。
那匹枣红马是团长的心肝,团长爱马如命。在不久前和日本鬼子的一次交战中,他为了救那匹马,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