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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保单,承诺的回报率(预定利率)是10%。但是,由于降息,保险资金随后几年的投资回报达不到10%,那么这笔保单就出现负利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是利差损。2005年之前,由于利率持续走低,国内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连续下滑,其中有两年的整体投资收益率连续低于3%的“警戒线”。
表5…1 1993—2004年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魏华林、冯占军:《中国寿险业当前面临的利率困境及策略选择》,《经济评论》。
图5…1 2000—2006年保险资金整体投资回报率
数据来源:保监会数据。
最为尴尬的是,多数保险公司以及保险高管,不仅没有利差损的意识,甚至认为降息之后,寿险产品收益率偏高,是做业务的最好时机。
例如,1997年10月23日,央行最大幅度降息,一下子下降了1。8%。人保寿险的多数分公司一把手喜上眉梢,认为这是做业务的最好时机。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因为听说人民银行将会在12月暂停旧保单业务,这些分公司的一把手,甚至要求总公司去游说,延长这一期限。
不过,这个市场也有少数明白人。
镇守人保寿险上海的何静芝真着急了,她意识到“老业务亏得不得了”。
不过,总公司却迟迟没有叫停业务的指令。而10月28日何静芝就要离开上海,去参加人大的一次活动。迫不得已,于离开前的一天,何自己叫停上海分公司开发的产品(此时的上海分公司尚有部分产品开发权,产品也分为总公司产品和分公司产品)。
但业务部门还是偷偷多做了几天。到10月底,上海分公司基本叫停了全部业务,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事情过去之后,时任副总经理的吴小平,路过上海时曾经感叹,只有上海才这么焦急,其他分公司都认为这是良机。
不仅人保寿险,平安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
马明哲后来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回忆这段时间称,平安1994年6月开始做人寿业务,1996年至1999年6月期间销售了高利率保单,这些高利率保单的平均利率为6。9%。2007年3月,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称:“平安寿险仍将长期受利差损保单的困扰。根据平安的测算,在目前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假设下,这些保单所隐含的亏损超过200亿元,而峰值时(2050年前后)的亏损将在400亿元左右。”
中国第三大保险集团太保集团由于在公司发展初期“重产险,轻寿险”,寿险业务的发展一度相对迟缓。因此,发育相对落后的太保寿险侥幸躲过一次大劫,其利差损亏损规模显著少于平安。不过,太保寿险背负的利差损,让其引入外资的过程分外曲折,绝境与重生,几度反复。
面对频繁降息,以及持续加大的利率风险,整个保险行业手足无措——除了停售,毫无办法。这期间唯一的武器就是监管部门不断发文下调预定利率。
1997年10月23日,央行第三次降息之后,监管部门第一次启用预定利率武器。当年11月7日,当时保险业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公司保费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费预定利率上下限调整为年复利4%至6。5%。”
“各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对人寿保险业务的预定利率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自1997年12月1日起新签发的保单必须符合以上规定。”
此时保险公司们已经疯狂了近一个月。
此后,央行又多次降息,人民银行原设定的预定利率上限又不够用了。1999年6月10日,央行第7次降息。刚刚成立一年多的保监会吸取教训,斩立决,没有给“抢购潮”留下丝毫投机的机会。
同一天,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将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下同)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
通知同时严令:“自1999年6月10日接到本通知时起,各公司不得再签发预定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寿险保单。各公司务必将本通知于1999年6月10日内传达到各分支机构。”
至此之后,国内寿险行业“卖得越多,亏得越多”的情形才得以扭转。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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