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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连保监会也没预料到,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开放会“被迫”来得更快、更猛烈。2001年9月12日,中国加入WTO的申请获得通过。中再独享法定分保蛋糕的“特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2002年通过的《保险法》修正案,为这一变化加上了钢印。
市场开放的洪流不可阻挡。甚至连冯晓增本人也在2005年6月“下海从商”,从保监会副主席转任香港的中保集团董事长,从监管者变成被监管者。
对于中再而言,失去法定保险就像昔日中国企业改革打破“铁饭碗”,其彷徨和无助可以想象。
其实,中再的困境不限于业务。2000年4月,中再的注册资本为30亿元,但是,“实收资本没有全部到位”。至2001年,实收资本只有13亿元,资本公积为3。15亿元。
一半以上的资本成为空账,中再其实是一个资本发育不良的早熟孩子。缺少资本,中再就无法提高承保能力,扩大业务的规模。同时就短期而言,期望财政不断补充资本金亦是空中楼阁。
引入资本迫在眉睫。
2000年,中再曾经提出过一个有趣而大胆的设想——把“客户”变成股东,用股权锁定利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现在回首,这个设想似乎有点天真。因为公司有大有小,有国有也有民营,各自的诉求并不相同,用类似行政的手段去解决一个商业问题,难逃以偏概全的困境。
事实的进程也表明,这一设想无疾而终。但是,该设想并非完全被抛弃,最后的股改中,中再的确引入非金融的民营资本。
2000年8月7日,中再出炉了第一套方案。该方案和之前的设想类似,包括财政持有的国家股、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参与的法人股、向社会公众和非保险企业发行的公众股。第一套方案独特之处在于,拟在公众股中划出10%由中再公司的职工认购,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特色的内部职工股。实际上,不管职工股,还是管理层持股,因为涉及敏感的国有资产问题,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常常不能公开实施,即使实施之后,也可能为将来埋下地雷,甚至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的罪状。
这也成为中国金融产权改革的一个敏感的雷区。显然,第一套方案的“饼”因为诱人而吃不到。
2001年4月24日,中再提出第二套方案。
首先是对中国再保险公司现有的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进行剥离重组,改组中国再保险公司为“控股公司”,同时,控股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和非保险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之后,股份公司实现国内上市,发行公众股。
第二套方案中,内部职工股不再提及。
虽然第二套没有进一步的音信,但是巧合的是,它却和人保最终的改制方案类似,因此,很难说是这一方案产生了影响,还是互相影响。此为一个意外的插曲。
一年之后,中再设计了第三套方案。内容大致为,中国再保险公司组建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投资人和主发起人的身份控股设立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安”后更名为“大地”),后者为财产险(直接)公司,同时全资拥有中国保险报社、控股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参股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该方案和随后国务院批准的方案相去不远,成为中再“一拖六”模式的雏形,也是中再所谓“二次创业”的起点。
2003年农历羊年春节前夕(据称是农历壬午年腊月廿八日),1月31日,国务院批准中再股份制改革方案。
戴凤举形容,“我们面临的形势就像1949年初解放军即将进城一样”。“进城”前的10天,1月21日,听闻风声的中国再保险公司成立股改领导小组,由赵凤祥、姚和真、刘金屏、沈喜忠、张泓、周德英、蒋明、蒋志喜、冯宏娟等9人组成,其中赵凤祥任组长,姚和真任副组长。此外,刘金屏任中国信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组组长,蒋明、和春雷任副组长。
这些人士成为决定中再走向的“关键先生”,其中数位人士先后任新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等。他们的命运沉浮成为观察中再的一个窗口。
第三套方案的亮点是大地保险,中再以此挺进直接保险市场。该公司成为中再旗下最为鲜活的部分之一,其总裁蒋明原为中国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被称为“人保改良模式”的大地保险,吸引了大批原人保管理者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