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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员敖:你能保证不会出于“国安局”的账吗?
薛局长石民:不会出于本局的账。
李委员敖:好的。本席是否可以去参观“台湾综合研究院”第四所?局长能否安排?因为那是贵局创办的,到目前为止,也是由贵局编列经费,本席是不是可以参观?
薛局长石民:本局现在和“台综院”在公事方面已正式停止关系。由于本局要收回财产,因此已和“台综院”停止关系。
李委员敖:所谓停止关系,是不是说“台综院”成为债务人,欠“国安局”钱?
薛局长石民:是的。
李委员敖:贵局现在和“台综院”是否只有这么简单的关系,没有其他关系?
薛局长石民:是的。
李委员敖:好极了,本席就等贵局进一步向本委员会报告。因为局长曾经讲过,这不是机密。本席要求“国安局”进一步给本委员会书面说明,以告诉本委员会进度。
薛局长石民:可以。
李委员敖:现在律师请到了,请在两周以内以书面数据向本席报告进度。谢谢。
薛局长石民:谢谢。
香蕉好吃吗?
2005年10月13日,我在“国防委员会”质询“国安局”局长薛石民,记录如下:
主席:请李委员敖质询。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薛局长,香蕉好吃吗?
主席:请“国安局”薛局长答复。
薛局长石民:主席、各位委员。非常好吃。
李委员敖:谢谢你!方才“国安局”给本席的报告,本席根本就拒看,因为这又是你们的老套,看完后就要当场收回,认定我们就是会泄漏机密,根本就不尊重我们,所以本席拒看。另外一个拒看的原因是,方才卢委员已经逐一核对出来,这本报告根本就没什么新东西。局长,本席认为你实在太小看我们“立法委员”了,你以为带这么一大堆人来,就可以把我们哈拉哈拉、敷衍过去吗?你方才答复卢委员时表示,会听从律师的建议,一切依法解决,但这么一个简单的业务,不能依法解决,还要等对方召开董事会,这样的律师根本就请错了,本席建议你们换个律师。这件事处理得拖拖拉拉,对你们“国安局”的形象实在影响太大了,所以,本席还是劝你依法解决,并向我们报告进度,否则是过不了关的。
其次,你方才提到,泄漏情报会伤天害理,请问到底是谁伤天害理?不是李登辉吗?导弹案子他讲出来了,害得双方的人都受到伤害;不是###吗?这些你为何不去追究呢?基本上,本席认为“国安局”的整个方向错了。“国安局”的职责并不只是要设计如何防堵敌人、打击敌人,还有一个重要方法,是以化敌为友的方式来保卫“国家”安全,而今天“国安局”的作业正是缺少了这一方面,其原因就在于你们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即beg the question,就是把未判定的结论放在大前提上来询问别人。譬如,我问局长多久没有打老婆?结果你一回答就错了,因为这表示你承认打老婆,所以,是我把结论摆在前头陷害你,你是输定了。今天,“国安局”的做法也是把结论摆在前头,结论就是我们与海峡对岸是敌对的、是不可能化敌为友的、我们是占不到便宜的,所以,我们只能用今天这种类似围堵、闪躲的方式,以小击大硬搞。本席以为,“国安局”局长应该要有宏观的视野,能告诉人民如何减低海峡两岸紧张的关系,而不是只有靠打;但是,你们整篇报告中提到的,都是打,都是防范,把别人都当贼,就像今天把我们“立法委员”都当贼一样,怕我们泄漏了你们的秘密,显见你们整个大前提都已错在先了!作为一个“国家安全局”的局长,你有责任,也有使命让全民了解这样的事实,尤其要让###知道,可是你的表现却太像一个政治家,而非情报首长;情报首长应该要有更严格的标准来解决这些问题。
依本席厉害的标准,上述的这一番话可说是非常温柔、客气。在此,本席要告诉你一个本席经常讲的故事:林肯总统曾说过某人是政敌,要消灭他。但过了两天,有人看见他和这位政敌手拉着手,就奚落他说,你不是要消灭你的敌人吗?怎么还拉着他的手?林肯说,我不是消灭了嘛!因为他不再是我的敌人,他是我的朋友。同理,我们现在还在用蒋介石时代老的思路,对祖国大陆处处设防,这实在不该是“国家安全局”局长应有的视野。今天,我以老大哥姿态,劝你要放宽视野,正是因为你没有放宽视野,才会陷入像罗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