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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就当支持,我们所要注意的是引导孩子如何去看待老师的不同观点甚至是老师的错误观点,本着尊重老师的态度去与老师沟通。另外,家长还要允许孩子犯错误,在孩子的错误中培养孩子“屡败屡战”、愈战愈勇的精神。有句名言说得好,“畏惧错误就是毁灭真理。”。孩子在探索、求知的过程中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关键在于引导孩子从错误中不断完善自己的认识,而不是加以指责。因为孩子毕竟是孩子,犯错误或是一错再错这是在所难免的,尽管错了,但孩子还是不断的在尝试、在探索,这是孩子天生的求知欲决定的,也是孩子难能可贵的地方。如果家长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孩子的错误加以指责,就会使得孩子慢慢变得胆怯,由于害怕错误而害怕去尝试。不敢尝试还哪来的灵性和悟性?这样一来,孩子的探究精神和创新能力也就被家长给扼杀了。与此同时,家长还要营造责任明确的家庭氛围。该谁做的事就是谁做,决不可包办代替,还要给孩子树立榜样,该我家长做的事我一点也不含糊。家长一定要舍得放手,很多时候,孩子对什么感兴趣,家长往往担心孩子这样、担心孩子那样,会不会受伤啊?会不会累着啊?这些问题不是不该考虑,但要看是什么事情,在这方面,家长的担心往往太过了,这也是现阶段的孩子自理能力越来越差的原因之一。家长包办代替的太多,管束的太多(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拿着管),使得孩子没有尝试的机会,失去了很多切身体会的机会。这样,孩子又怎么会从做事的过程中有所感悟、有所体会?又怎么能形成悟性和灵性?所以,家长一定要意识到在孩子的自理能力培养方面,懂得放手才是真正的爱。让孩子通过对家庭里所定位的每个人的不同责任要求来让孩子去做事,让孩子在做事的过程中来感受和体会,家长再加以引导,提高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个过程本身也是培养孩子悟性和灵性不可或缺的过程。
总之,一定要注重培养孩子的悟性和灵性,这样,才能使得孩子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而不是一个“呆子”或“书呆子”,这才是“智道教育”之真谛所在。 。。
十二、尊严教育
何为尊严?尊严即对一个人人格的重视和肯定。何为人格?格即格子、框框,人格就是做人的框框和规范。在框框内行事就是人,行为超越框框就非人。所以,尊严就涉及到一个把自己当不当人看的问题。有尊严的人必是肯定自己作为一个人而存在,把自己当人看。不把自己当人看的人,无所谓人格,要么不把自己当一回事,贬低自己,要么超越人格的框框,显示出*的一面。而如果一个人的尊严很强,上升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甚至是“士可杀不可辱”的层次,势必是个很有骨气的人,是不会受到威逼利诱的干扰的,那便不是一般的人,是“超人”。缺乏尊严所带来的后果有两种:其一,唯唯诺诺,毫无骨气,自己不把自己当回事,奴性十足;其二,自己没尊严意识,当然也不会去尊重、维护他人之尊严,所以,往往表现为对他人尊严的践踏,*十足。
中华民族自古就不缺乏尊严的思想。早在《周易》中就有“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不事王侯,志可则也”的说法。“不事王侯”即是不屈服于王侯,亦即保持人格的独立。孔子亦讲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肯定了人人都有不可夺的意志。他又赞扬伯夷叔齐说:“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所谓“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即是保持人格的尊严,不屈服外在的势力。孟子更进一步指出:“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生命是宝贵的,但是有比生命更宝贵的。死亡是可厌的,但是有比死亡更可厌的,这比生命更宝贵的即是人格的尊严;比死亡更可厌恶的即是人格的屈辱。其关于大丈夫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更已成为人们对尊严定位的普遍坐标。《礼记》提出的“士可杀不可辱”的观点更是成为对尊严定位的最高参照。
但就整体来看,中华民族往往只有在民族危难关头才能表现出强烈的尊严意识,无数英烈为了民族抛头颅、撒热血为我们树立了典范,而在民众内部,作为个人在人与人之间是很缺尊严意识的。换言之,民族尊严很强,但缺个人尊严。可以讲,儒家的道德体系之所以无法发挥其真正作用,反而形成道家所说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尴尬局面,与此不无关系。“岳不群”式的道貌岸然的家伙的产生,就是个人尊严缺失的结果。在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