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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既已成立,理应把这些家伙交给中国作 为主权国去按照自己的法律进行处理。毛主席考虑得很周密,决 定这件事不对外公开,以防移交期间发生种种不测。
罗瑞卿嘴角露出微笑。他是个直率、性格活跃的人,他希望 能将这些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战争罪犯予以审判,量刑处置, 既能大快人心又能提高新生的人民中国的威望。
具有深刻洞察力的周恩来,仿佛透视了兴奋的罗瑞卿和沉默 的史良的内心语言,特为郑重其事地宣布了政策:
“我们把这一批战犯罪犯接收关押起来,进行改造,要做到 一个不跑,一个不死!将来也可以考虑一个不杀。”理由是:“民 族之恨、阶级之仇,是不该忘的。可是今天,形势不同了。别说 杀掉一个,一百个也容易得很嘛。我们还把他们改造好,让他们 变成新人,变成朋友。这对我们国家、民族会有长远的意义。我 完全有信心,我们能把他们改造好。”
周恩来又从《共产党宣言》最后那句话讲起,说,共产党人 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自然包括这些战犯。我们的统战政策是在 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有利于民族和人民,具有深 远的历史意义。旧中国的西太后、袁世凯以及蒋介石都不能容 人,因为他们都是封建统治者,他们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所以 不会“大公无私”、胸怀宽阔、高瞻远瞩。
两位部长注意到,周恩来对“一个不杀”没有明确,总理是 用了 “将来” 二字,因为时机尚未成熟。
转眼到了1956年年初。这年1月30日,周恩来在政协的工 作报告中提出: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当天,周恩来在陆定一起草的《为配合周恩来同志在政协所 作的政治报告的意见》上批示:政协会后,可放十几个战犯看 看。这是中央准备特赦战犯的重要信息。
3月中旬,周恩来根据毛泽东主张的对国内战犯“一个不 杀”的原则,具体说明了这一决策的意义。周恩来说完对日本战 犯的处理后,把话题转到国内战犯:
“对于国内战犯的处理,也可以有两种设想,一种是判刑, 甚至判死刑,当然也要按其罪行来判,这是他们罪有应得,是合 理的。但这只是一个方面,我们若设想一下,大陆上的战争结束 巳经六年到七年了,国内人民过上了和平的生活,战犯的罪行已 经成为过去,又经过六年到七年监狱生活的改造,他们也已经起 了变化,这时就可以考虑到底是不是要杀他们。杀他们是容易 的,杀了他们,他们就不能再起积极作用,只能起消极作用,对 台湾产生消极影响,使他们觉得战犯的下场总是要杀的,增加了 恐慌,这不符合我们的政策。”
关于战犯,人们的心理承受是复杂的,又有些矛盾:想起国 民党军队涂炭人民,尤其是想到“白公馆” “渣滓洞”等处弥漫 的血腥,真是十恶不赦,杀了也不解气;可是,这些高级战犯, 高高在上,并没直接欠下血债。可是又有人会问:没有上面的命 令,具体执行的人敢如此暴戻恣睢。
于是出现了两种意见:有人主张立即全部释放,另有人主张 逐步释放。周恩来赞同后一种意见:“虽然前一种意见处理起来 简便,但工作不完满,收获也不大,一下子轰动一时,过去后就 没有下文可做了。我们要影响台湾,还是一步一步地来做好。所 以照罗瑞卿部长提出的办法,先放少数的试一试,看看效果。”
周恩来想到仍活在台湾穷途末路的蒋介石,不免有些讽刺意 味:“在押的国内战犯总数是926人,你如果都送去台湾,台湾 是不会接受的,很可能有一部分人还要被蒋介石杀掉。这批人中,将官有460位之多,现在在台湾,连孙连仲都开饭馆子,我 们送去那么多的高级将领,蒋介石哪里能养得起?蒋介石消受不 了!相反的,蒋介石越是穷途末路,他狐疑鬼猜的事就特别多, 他会想我们送一个人去都是有鬼的。他什么都怀疑,送去那么多 的人会送死的,我们让他们去送死,也不对。因此,我们对国内 战犯的处理要分步骤进行,要研究让他们怎样去影响台湾。”
问题的确有些复杂。连一向举重若轻、大气磅礴的毛泽东, 在此事上也很慎重。4月25日,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论 十大关系》的报告时,曾就宽大战犯的政策作了说明。毛泽东指 出,党的政策总的精神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杀了这些人, 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对我们除“四害”没 有帮助;四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