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啻不怜孙?爱呆儿,也监儿读之,顒代写侠郎吓历,兼补我善情多,儿也痴儿。寅知顒饱学也,接寅以未事,儿也争逢奇迹。折越,化装也,子瞒。一遗寅,儿也速隐其迹,则防归泄。字译而读,一一试笔。曲多子家事,词微有之。“秋”纯喻雍,“日”则死正。儿诀尸,回速耳。送目词写儿避住,也数余述儿心。余永弃官,帝论俱不顾,尝供幕友,故此救曹。人前落矣,无词遣意,利早散浮华,福已矣。喜书已记。头“死”之,得今儿。戚之得,可不是子犹能补,依尺牍,二儿也寿矣,哥俩二也,身一,左右护躯无二,独耳鼻喉互分不二。哥两则今也见之,未误也。畸笏叟。】
这段话谐音字特多,译起来相当困难,一字之误,谬之千里。不求百分之百贴切,也当有八成把握。证明这段文字为曹寅临终口述遗言。这是一篇非常有研究价值的文字,它大致记载了如下鲜为人知的几件事:
戚序是假托别人所作。“沾沾彼也”意思让这篇序言冠以戚蓼生之名,沾沾你的光。曹寅父子俩晚年受倒经济困扰,急需钱维持生计,不得不将已完成的前八十回提前付梓成书,于是将其中的一套书稿交给曹顒,然后曹顒拿到杭州一印书馆付印。书商可能就是戚蓼生的父亲。因为如果戚蓼生确有其人,乾隆五年他只是个十岁的小孩,于是曹顒按父亲口述的遗言写了这篇序言,并要求以书商儿子名义加印序言,这样一个小小的建议书商当然不会拒绝,甚至感到荣幸,因那时人们的观念中,名留青史是求之不得的。见序言无关紧要,就答应了。于是戚序本首先在杭州地域流传。
有人提出,在程甲本之前数年,就有一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在杭州流传,我判断这个本子仍然是戚序本,因曹顒印完这版书后,后四十回补续完毕,他可能又拿到杭州去印了。再隔数年,也可能拿到苏州、常州等地重新开印,加以民间传抄盗版,后来就出现了四个不同的子本,这四个子本上,前八十回的制式,均照初刻本,故文字差异极小,本来是经曹寅亲自最后修订的本子,“杭州此书,我主编。”即是证明。所以我断定,在所有的版本中,前八十回最接近曹寅原稿的,非戚续本莫属。因是初刻,它的价值不容低估。
此序的解读,使二百多年来红学界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得以澄清,那就是高鹗续书的说法不攻自破。分析上文“我原完百二十回本,衰圣知不?恨未保全,亏我移浙”一句,便知曹寅在死之前,就已确定《红楼梦》为一百二十回,并保留好几套誊抄本,其中弘皙弘普可能都知情,并且各保留一套。他们一旦出事,就可能被皇帝查抄出来,所以曹寅非常担心。由此可见,现存一百二十回本,为《红楼梦》全本,可谓铁证如山。
有人会问:为什么后四十回不同时刊刻?我前文述过,为保持《红楼梦》的史传风格,后四十回同样要求“与时俱进”,原则上,曹寅要求儿子按时事进展著书,故事大纲早已确定,曹顒只需在人物结局上巧妙镶入暗示文字,即成全璧。也就是说,父子二人是按生命的长度著书的。人未死,这书就尽量不予面世。前八十回,也是在曹寅死后,儿子才拿出刻的,那时他们是隐姓埋名苟活于世,但为了“不让书连累活人”,父子俩非万不得已,是不会将书公诸于世的,这是既定的出书原则。
序言中“去加冕删佑事,事非”,这句话即指甑应嘉进京见陛。此前,人们早就怀疑这与原著旨意不合,一直作为“续书”之把柄,让高鹗背了两百多年的黑锅。现在曹寅承认此事不存在,故特叮嘱儿子删去。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呢?我说过,曹寅在乾隆初年,对乾隆抱有家族复兴之幻想,故有此类理想主义的文笔,欲以此书预测未来现实,故有天佑授官伏线其中,后来觉得不妥,便再伏巧姐一线,重新设计天佑结局。以俟儿子在修订后四十回时再修改不迟。可为什么曹顒最终未按父亲遗愿删改呢?这就关联到曹顒后来的生存际遇了,多半因为某种变故,曹顒根本没有时间着手改动。或者还有其它原因,估计在后四十回,有暗示,暂且不论。
从序言语气分析,既有曹寅语气,也象曹顒第一人称叙述。证明口授遗言和写序不在同一时空,这不足为奇。曹寅口述遗言,不一定在死的那天,曹顒整理成序言,也不一定在印书之日。估计曹寅在“弘皙逆案”后,曾去过杭州,或许最终死在那里。正史一直找不到曹家与杭州织造孙文成(曹寅母孙氏系孙文成之妹)家往来的记载,这篇序言却证实,两家暗地来往是有的。何况杭州曹寅早年受康熙之命,组织刊刻过《全唐诗》,那里有自己捐资刊刻书籍的书坊。因这两条因素,又考虑《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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